近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对常州对老头乐(三轮、四轮电动车)提出治理建议。
网友
近年来,常州市区街头的“老头乐”数量迅速增加,已逐渐成为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违规上路现象普遍:“老头乐”车辆大多未依法登记、无牌照行驶,驾驶人也大多未取得相应驾驶资质。
驾驶人群体特殊:由于使用者多为中老年人,部分人员对交通法规缺乏了解,安全意识薄弱,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频发。
停放与充电隐患突出:在居民小区内乱停乱放情况严重,且存在私拉电线、楼道充电等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针对性措施,如:
1、明确“老头乐”的属性,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
2、对符合条件的车辆进行规范登记管理,确保每辆车都有合法身份。
3、加强路面执法力度,严惩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清理不合格产品,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5、通过宣传教育提升老年群体的安全出行意识,促进文明交通建设。
6、规范停放与充电行为,划定专用停车区域,禁止在消防通道、楼道、电梯口等地停放和充电。
7、加强驾驶人资格管理,对驾驶大型“老头乐”人员设置最低年龄限制、健康条件及基础交通法规培训要求
希望政府统筹协调多部门联合行动,切实解决“老头乐”带来的各类社会问题,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官方回复
常州市公安局
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头乐”,均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此类车辆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因此不能上牌,也不能上道路行驶。
近年来,我支队针对此类车辆专门制定《全市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勤务查缉、宣传教育、源头打击等方面深入推进低速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规范管理集中整治。
下阶段,我支队将积极会同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进一步明确我市低速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管理标准,积极推动建立部门联动共管机制。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