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概况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贝特”或“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19日,上市申请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2023年1月11日通过上市委会议,2023年6月1日提交注册,2025年8月7日注册生效。
必贝特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20.05亿元,计划用于新药研发项目、清远研发中心及制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背景情况
必贝特于2012年1月19日成立,公司是一家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专注于创新药自主研发的生物医药企业。公司聚焦于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依托自主研发构建的核心技术平台,持续开发临床急需的全球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针对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
公司由30余年国际经验的创始科学家钱长庚博士领衔,围绕新药发现、抗肿瘤耐药联合治疗、差异化临床设计三大平台构建全链条创新药研发体系,已推出全球首个HDAC/PI3Kα双靶点抗癌药BEBT-908、国内首个临床阶段ChK1抑制剂BEBT-260、银屑病口服第二代HSP90抑制剂BEBT-305、糖尿病合并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泛PPAR激动剂BEBT-503等一系列首创或差异化产品,覆盖血液瘤、实体瘤、自身免疫及代谢疾病,拥有持续创新与市场竞争优势。
三、财务数据情况
四、主要风险因素
(一)新药研发风险
新药研发各阶段均存重大不确定性,从靶点发现、临床前到Ⅰ-Ⅲ期及上市,每一环节均可能因审批延迟、患者入组难、安全性或有效性不足、与监管沟通受阻、统计结果偏差、第三方合作失误、竞争对手抢先上市、技术迭代或资金不足而失败或推迟;临床前数据不足可导致IND被拒,已投入的研发费用无法回收;早期靶点与化合物筛选失误将浪费大量资源并拖累整个管线布局;任何阶段的中期不利结果、额外试验需求或不可预见的不良反应均会显著增加成本并延迟商业化,削弱公司市场地位与持续盈利能力。
(二)新药商业化相关风险
唯一上市品种BEBT-908短期独挑收入大梁,却须4年内完成确证Ⅲ期才能转正,且受6款已上市竞品挤压;原料药GMP检查、CDMO产能衔接及制剂委托生产任一延误都推迟放量;公司自建销售团队规模小、经验少、流动性高,第三方合作又依赖分成,进院、医保谈判、医生教育若低于预期,盈利将承压。
(三)经营风险
公司因临床前及生产环节高度依赖外部CRO/CDMO,若其履约延迟、质量失控或违规将直接拖慢项目、触发召回与处罚;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泄密会削弱创新壁垒;员工、经销商及合作方在推广中的贿赂、数据造假等不当行为可能招致监管调查、罚款与声誉崩塌,三者叠加构成对公司运营与财务的持续威胁。
(四)公司目前尚未产生收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和利润分配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进行创新药的研发,尚未实现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净亏损分别为18,833.88 万元、17,275.51 万元和 5,599.83 万元。公司报告期内尚未盈利且持续亏损。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且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亏损将增加,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短期内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预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短期内也无法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尚未盈利且持续亏损的情况可能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人才引进、团队稳定性、未来市场拓展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若公司核心产品获批上市后商业化进展不达预期,自上市之日起第4 个完整会计年度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2 条的财务状况,即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 1 亿元,或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